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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10日星期六

創作 3

X賢:

我諗好多嘢都唔洗多講喇,因為我連咁重要嘅嘢都 Email 畀你,你始終係我最好嘅朋友。
本書我嚟唔切完成喇,但我確實好想完成佢。
依家我只能講個大概畀你:
教會講嘅嘢唔可以作為最根基嘅準則,
甚至早期教會講嘅嘢亦唔可以作為最根基嘅準則,
甚至保羅講嘅嘢亦唔可以作為最根基嘅準則(雖然早期教會將保羅書信列為正典,但正典唔係根基),
甚至十二門徒講嘅嘢亦唔可以作為最根基嘅準則,
咁乜嘢可以作為最根基嘅準則呢?係主嘅話,例如四福音書入面主嘅話,或者啟示錄開頭主嘅話。
教會經歷二千年,近五百年基督教認為自己己經走上正軌,其實不然。
我想寫嘅書確實係好重要,但只要你能夠撇開所有教會嘅觀念,甚至暫時撇開所有書信,只透過主所講嘅說話,從新整理出嚟嘅核心思想,就係我本書想表達嘅核心內容。你會發現,原來信仰嘅核心係可以好簡單嘅。
我知道你婚後好忙,

本故事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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